湖北银行部分股权将被拍卖 IPO“种子选手”身份更吸引买家?******
记者 吕 东
阿里司法平台信息显示,本月底,湖北银行近2000万股股权将被拍卖。而就在两个月前,湖北银行A股上市申请刚刚获得了证监会受理。
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银行一笔高达1943.42万股的股权,将于1月30日被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据了解,该笔股权为湖北银行股东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卫东集团”)所持有,此笔股权已被法院冻结。
对于竞买人条件,尽管处置方表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拍卖公告也特别提醒,有意者应亲自与湖北银行和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而造成不能入股湖北银行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目前,持有湖北银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为宏泰集团、交投集团及长投集团,上述3家公司基于股权关系、行政关系,均为湖北省政府控制的单位,因此湖北省政府为湖北银行的实际控制人。
湖北大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法院委托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被执行人湖北卫东集团持有的湖北银行1943.42万股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2359.99万元,每股价值3.72元/股,这与该行截至2021年年末每股3.67元的净资产较为接近。而此笔股权的起拍价定为5065.20万元,折合每股起拍价2.61元,即相当于较评估值打了七折。
股权即将被拍卖的湖北银行,如今还是冲击A股IPO的“种子选手”。2022年11月份,湖北银行A股上市申请材料被证监会接收,并进入了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企业名单,而该行还是自2020年6月份以来,首次出现在这份名单中的银行。
根据湖北银行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该行拟于上交所发行不超过25.37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含2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爽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以往在对银行股权的拍卖中,通常会通过压低起拍价格以期尽快成交。但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一做法促进成交的效果似乎有所减弱。银行股权能否吸引买家,根本还是要看银行自身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预期。银行若能顺利上市,将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品牌知名度。而湖北银行A股IPO申请获受理,或有助于该行股权在拍卖市场上尽快寻得买家。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